2013年9月15日 星期日

愛情心理學(4)

                                                                                                                                                                                            作者:黃維仁 
上期探討了深度心理學中一個極發人深省的概念:“強迫性重複”。
有的人受不了母親太黏,什麼事都要控制,長大後便娶了個很愛“管的”太太,然後開始第二回合的心理戰爭,要從她身上重新尋得自己追求了一輩子的尊重,心理空間與獨立自主的權利。
有的人受不了父親太過懦弱,不能保護自己,成長後不知不覺地就嫁了個身上帶著自己所熟悉父親懦弱心理特徵的“阿斗”,潛意識中希望藉自己的努力,使這個阿斗變得堅強,能帶給自己從父親身上未能得到的安全感。
從肇因處醫治
筆者過去以為“強迫性重複”只是極少數的偶發現象,後來卻發現,這個現象在許多人身上都可看見,只是強弱程度有所不同。
根據一項美國的統計,酗酒者的女兒長大之後嫁個酗酒者的機率比嫁給常人高出兩倍。
筆者有位個案,幾次所愛上的物件都是酗酒者(即使有些人剛開始看不出有酗酒毛病),原來她的父親死于酗酒。
從小不管她多麼品學兼優,努力要做個好女兒,都無法藉自己的好行為使父親愛她,給她注意力,並為她戒酒。
長大後,她只被與父親一樣有酗酒心理特徵的男人所吸引,潛意識中她覺得,唯有當她能用愛感化酗酒者為了她而戒酒,把她從父親身上得不到的愛與注意力給她時,她的心才得滿足。

現在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前面所提到的那位青年才俊不是已經有三次機會回到類似原來受傷情況的關係中嗎?
為何他不但沒得到醫治反而每次都痛痛苦苦地分手?
人若只回到類似原來受傷的心理情境中,並不見得能帶來醫治。
這就好象一個人在拳賽中被打敗,若不經苦練就再度回去與對手交鋒,仍要慘遭敗北一樣。
離婚與再婚也是如此,如果不痛定思痛,瞭解過去失敗因由,重新學習如何自愛愛人,那麼他第二次婚姻失敗的機率,必定比第一次婚姻高。
事實上,有許多統計指出,第二次婚姻的離婚率是比第一次婚姻高的。
那麼為何他三次瘋狂相愛卻都如此痛苦地分手呢?
我想這跟他潛意識中的渴求有關。

臨床治療中常見的一個現象,就是從小缺乏愛,對愛愈饑渴的人,將來戀愛時潛意識中愈有下列的期待:
1.過去生命中所有的痛苦悲傷從此消逝。
2.心中所渴望的快樂幸福將從此開始。
3.心上人是全然美好,像自己從來沒有過的慈父或慈母一般,能在自己不安,有心理需求時,自己不用開口,他(她)就會體貼到我的需要,主動來撫慰、滿足我。

甜蜜的戀愛期
戀愛的初期總是最甜蜜的,兩人彼此把對方當作生命中最愛,最重要的人物。
戀人間彼此似乎有無限的包容力,能無條件接納對方,即使你五音不全,唱起荒腔走版的歌時,對方竟能聽得津津有味。
就這樣,在戀愛初期中,他們彼此成為對方自我價值感的支柱與生命能源的供應者,喚出對方人格中最美好的一面,兩人像活在天堂樂園中一般,的確,人生中所有的快樂似乎由此開始了。

深度心理學認為,人在戀愛之時,心理上“退化”(Regress)回三歲之前的狀態,因為戀人之間的互動與嬰兒和慈父或慈母間的關係極為相似。
不論是戀人之間或嬰兒與父母之間,在這個時期都缺乏“心理疆界”(Psychological Boundary),情緒糾纏不清,分不出彼此的感覺。
好處是不管自己心裏多麼愁苦,一看到對方欣喜的笑容,自己什麼事都不用做就不知不覺地跟著開心起來。
壞處是看到對方心情不好,不笑了,自己情緒馬上受感染開始難受起來,以為對方在怪自己。

當嬰孩見到母親不愉快,從她那兒得不到愛與支撐自我感的養料時,不是變得特別乖,企圖以好行為使她重展歡顏,就是鬧脾氣(Temper Tantrum),用最尖銳的哭聲處罰她,逼她就範,收回不悅之情,再變回那個面帶笑容的“好媽媽”,使他能借著她的愛與笑容再度快樂起來。

這位青年才俊也是如此。因“強迫性重複”,他深深被身具自己母親愁苦的心理特徵的女性所吸引,熱戀時他心中不但渴望這些痛苦的女性願意接受他的愛(若她們不接受,他也會很痛苦),他還有個更深的渴求:他希望他的愛是有效的,他期盼這些女性能因他的愛而得到醫治,然後堅強起來,他更希望她們終於能把自己從母親身上無法得到的愛給他。
剛開始在愛情關係中,他先扮演“慈父”的角色,他潛意識中渴望這些心靈受傷的“小女孩”能變成成熟快樂而堅強的“慈母”,讓他可以放下自己“勇者、強者”的心理防衛,回歸一個柔弱無助“小男孩”的角色,才能充分感受過去從母親身上無法得到的那份溫柔又具保護性的愛。
自救而後救人
在戀愛的初期,當兩人都還陶醉在愛情迷幻的藥效之中時,他還能借著自己一廂情願的心理投射(Projection)而感受到愛,可惜的是像這類的迷戀(Infatuation)或中國人所謂“激情”或是“愛情發燒”,在不受任何外力阻擾的情況之下,大約只能持續三到六個月之久。
(注:被禁止、受挫折不許存在的激情,反而可像羅密歐與茱麗葉一般能愈演愈熾,持續良久。)

深度心理學強調,唯有當我們能先醫治自己心靈創傷,發展出一個健全的自我,我們才能給別人真正的愛。
英文暢銷歌曲中所說的:“Two lonely people together and things will be fine。”聽起來很美,但卻無法通過現實的考驗。兩顆寂寞的心像飲鴆止渴一般,只能暫時減輕雙方的痛苦。兩個愛的乞丐,卻彼此都逼對方先付出一些愛,是一幅非常悲慘的圖畫。

心靈受創,對愛饑渴,卻不懂得學習如何真正去愛的人,陷在迷戀,心理疆界不清的狀態中時,會勉強對方來為自己幸福快樂的情緒負責。
他們雙方在潛意識中會這樣想:“過去只要你一笑,我就開心,你明明有能力帶給我美好與快樂的感覺,為什麼現在不再使我快樂?是不是故意處罰我?為什麼跟我在一起你心情還是不好?”
在這種小於三歲的戀愛心理狀態中,你心情不好,我以為是我的錯,我心情不好也覺得是被你害的,因為你不對我微笑,奪走了我快樂的感覺。
因為我把自己的幸福快樂完全依賴在你身上,期盼你來成全(complete)我,我不知不覺中就使你在我身上有極大的酬償權力。
因為認定你是我快樂或痛苦的操縱者,我便期望你必須與我有一樣的思想與喜好,我也只准你對我表現正確的情緒。由於我的苦與樂全掌握在你手中,所以你不許對我表現任何負面的情緒,更不准怪我,因為這些都帶給我痛苦,使我心裏不安全。
跟你在一起時,你必須按照我的意思做,使我快樂。如果我覺得痛苦,我便會怪罪於你,並千方百計地要改造你。
脫出惡性循環
前文所提這位男主角對他所深深愛上的三位女性也是如此,開始進入愛情關係,處在“甜蜜共生”的狀態時,只要對方嫣然一笑,他心中所有的愁苦便一掃而空,洋溢著滿足的幸福感,但是當愛情麻藥漸漸失效,發現自己所有的努力都無法使對方快樂起來,對方不再像過去一樣帶給他甜蜜和幸福的感覺時,他心中受騙的感覺便油然而生,心想“我仍是與以前一樣待你,為何你變了一個人,不再是當初那使我感受到愛的你了?”

事實上,這些心靈受傷,卻被他愛上的三位女子,也有跟他幾乎一樣的心理感受。
會痛痛苦苦地分手是因為當雙方內心重新受傷時,失望便轉為憤怒,都開始用高壓、冷戰、攻擊、批評等方式來向對方“討債”,要改變對方,逼對方先付出愛。
不幸的是攻擊只會導致反彈,讓自己更覺對方變心,由此戰火愈來愈猛烈,最後只好分手。

其實以上所描述這個由甜蜜相戀到痛苦掙扎的心理過程是所有的情侶或多或少都會經歷的,而這種歷程在這類“強迫性重複”的個案身上表現得特別強烈而鮮明,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從臨床治療的角度來看,那些陷在強迫性重複中的人,若不經醫治,很少有人能自己從不斷重蹈覆轍的惡性循環中脫身而出。那麼,這些心靈受創的人要如何才能得醫治呢?

我們留待下期探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