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6日 星期五

陰影



榮格說:陰影(Shadow)是我們人格中未知、黑暗、和被壓抑的部分。

每個人的生命中都有陰影,那陰影如影隨形的與生命共同存在,除非我們覺察,分辨的出來,我們才能對話,才能照顧,也才能終結陰影的干擾。

一位妻子生命中的陰影是:她一直是不被期待與愛的生命。她很努力在她的婚姻裡、家庭裡扮演一個好妻子、好媽媽,但總是一不小心,就被丈夫不理解她,愛規勸她的互動中,及孩子不體貼的行為刺到,受傷,而陷入自己果然是不被重視、不被愛的生命,而鬱鬱寡歡。

而她的丈夫,有著不能當弱者的生命陰影,所以生活中總是努力、執著的要扮演強者,要夠強的照顧家庭,夠強的處理任何事情。他一直努力的要成為一個被肯定的強者,拒絕自己內心脆弱的部分,因為脆弱曾經使他備受攻擊與污辱。但在婚姻裡,無論他如何的照顧家庭,如何把妻小打理得穩穩當當,妻子總是對他不滿意,總是看起來那麼不快樂。他明明很盡心的承擔一家之主的責任,但一見到妻子,他就覺得自己失敗,是個弱者,像小時候一樣,永遠得不到大人的滿意。

我們的不同陰影,使我們在一起時,有著複雜的牽扯,雖然好像與對方在對戲,其實不過是內在陰影的獨腳戲。

當我們有一面越向光,越想被看見,我們後面所拖的陰影也越深越長。向光是什麼意思呢?就是那不得不展現,一直想被肯定的部分,像是:
    「我一定要幫助別人,不能很自私只顧自己」、
    「我一定要讓旁邊的人滿意,不能對不起別人」、
    「我一定要成功,證明自己的價值」、
    「我一定要被看得起,獲得尊重」、
    「我一定要努力的進步,不能有停頓」、
    「我一定要獲得所有人的肯定與讚美,我一定要是好人」、
    「我一定要樂觀,不能有任何負面情緒」、
    「我一定不能傷害別人,不能讓別人失望」…….

這些部分看起來是這麼的理所當然。陰影若未覺察,就會讓這些「理所當然」的部分越來越壯大,而使得我們的生命越來越被限制,甚至自我的生命空間越來越縮減。我們只允許自己體會某一面貌的自己,而拒絕接觸與面對自己一直壓抑與排拒的那些陰暗之處。

壓抑與排拒並不會使陰影就此消逝,這些壓抑的部分常在夜深人靜與夜夢中釋放出來,讓我們恐懼與驚嚇。我們會沮喪,心想,我已經這麼努力的擺脫這一切,怎麼好像都沒成功,這些恐懼還是這麼大。我怎麼還是不夠完美、不夠成功、不夠獲得尊重、不夠被肯定、不夠快樂、不夠滿意、不夠勇敢、不夠好………

陰影,常常來自於我們早期生命的創傷與傷痛,我們以為之所以遭遇那些創傷與傷害是因為我們不好,有那些被批評與被挑剔的部分,以致別人出手這麼重、這麼的不顧我們的感受與想法。

有時,陰影也會被移轉到對下一代。因為我的生命有一定要成功,才會被看得起的陰影,所以我的生命的不足,全丟給下一代的孩子要去達成與實現。只要孩子能成功被肯定,好似自己也被肯定了。

或是,因為我從小都在批評中長大,因此,我不再讓批評出現在我生活中,也不能對別人不在乎,所以任何人的需求,任何人的事情我應該都保持高度的在乎與重視,竭盡所能的滿足他們。

陰影讓我們自動化的反應與行動,而無法以思索與可以有所選擇來因應。

陰影,使我們不得不演出一些腳本。榮格曾說:那些無法被我們覺察的,都將以命運的方式展現。

換言之,我們無法覺察自己帶著什麼心思意念來行動時,我們便無法分辨是我們在主導這一切的,是我們在安排別人配合演出什麼劇碼,是我們讓自己不得不演出什麼角色…..以致,我們認為一切都是命運:
    怎麼遇,都是壞男人、壞女人
    怎麼遇,都是被排擠、
    怎麼遇,都是被忽略、
    怎麼遇,都是被打壓、
    怎麼遇,都獲得不到尊重……

陰影,讓我們很辛苦的追求人生,卻讓我們始終不如願與不快樂。因為我們用錯方法,想要以拼命的追逐光,來擺脫陰影的糾纏。陰影是無法因為光的照耀而消逝,事實上,陰影只會因光的強烈照射,而拖影更長。

只有我們願意看見陰影,願意和陰影對話,願意瞭解陰影的來源所在,我們才能收回那些陰影,回到最純淨的生命狀態。生命的形成與誕生,本無這些創傷,這些創傷是因為一些人的錯待,一些人的漠不關心、一些人無法面對自身的陰影所造成的,它本不屬於你的生命,你如何將不屬於你的部分釋放,還給別人。

然後,回到全然無條件的愛中。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