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5日 星期四

EMDR(眼動心身重建法) .

昨天翻閱"蒸發憂鬱-壓力ˋ焦慮和憂鬱的痊癒之道"...第5章:精神重建之自行復原~運用眼動心身重建法(EMDR)整合情緒神經...才想到文瑗老師曾經在助人工作坊讓我們體驗過...趕緊在網路抓些資料記錄一下...免得自己忘記

EMDR心理治療法能減輕與創傷記憶有關的痛苦,整合了許多心理治療法的有效因子,配合動眼或觸覺、聽覺交互刺 激方式,啟動腦內訊息處理系統,以快速達到治療目標。成功的EMDR治療可以緩解情緒痛苦、重整負向信念與降低生理的過度警覺。而且進行EMDR後的認知 改變,不會隨時間過去而消失。EMDR處理的三個標的為(1)過去的創傷事件、(2)引發目前痛苦的情境,及(3)想像的未來痛苦。
  EMDR的發明者是Francine Shapiro,原為文學博士,在經歷自己罹患癌症的心靈痛苦之後,發現一種讓身心安穩的治療的方式,所以是從病人角度來出發,找到身心之間的連結。 EMDR的理論基礎是假設記憶網路由思考、影像、情緒與感覺所組成,且人類有天生的訊息處理系統能將個人經驗中許多元素處理到某種適應狀態,在此狀態下產 生學習。若訊息處理無法達到某種調適狀態,事發當時的知覺、情緒及扭曲的想法將被儲存起來,造成違常反應,便引發精神疾病。EMDR可協助當事人接近創傷 記憶網路,加快訊息處哩,並將創傷記憶與較佳記憶網路連結起來,新的連結可能形成完整的訊息處哩,於是產生新學習、發展出新的認知,因此去除心靈上的痛 苦。
  EMDR治療法曾經幫助過越戰老兵、性侵害受害者、PTSD、恐懼症、飲食疾患個案及婚姻治療上;據研究指出 83%-90%非戰爭引起的PTSD個案在4-7次EMDR治療後,病人不再符合PTSD診斷。(Lee et al, 2002; Rothbam, 1997);而亦有研究指出PTSD病人在3-4次EMDR治療後症狀明顯減輕。(Ironson et al, 2002; Scheck et al, 1998; S.A. Wilson et al, 1995)。但有多重創傷的病人或有複雜病史者則需要更多層面的治療,包括更多EMDR治療第二階段的準備工作。其他較不適合EMDR的個案包括:接受多 年心理治療但成效不佳者、具有自我感喪失症狀者、記憶誤差者、有長期身體症狀者等。
EMDR治療的階段流程如下:
一、詢問個案病史
病史詢問有許多目的,其中一個是要了解過去造成個案痛苦、困擾的啟動因子、個案讓自己在未來適應得更好所需要的能力、技巧。
二、準備階段
此階段包括:
(1)場所準備
(2)醫病關係的建立
(3)根據個案的年齡、背景及經驗說明EMDR相關概念
(4)建立「停止信號」(信任時間個案可以舉手暫停)
(5)建立動眼適當距離及動眼方向(治療師的手向個案的臉接近或遠離,並測試個案可以接受的眼球移動速度。)
(6)選擇使用的隱喻(在個案與痛苦的經驗之間,創造一個距離感通常有幫助,比如想像自己坐在火車裡,看窗外的景色一幕幕經過,或當作在看自己痛苦經驗的電影,詢問個案想要使用哪一種方式。)
(7)建立「安全的地方」(和個案討論什麼地方能讓他感到最安全,紀律下有關「安全的地方」的重要細節)
三、評估階段:
提出事件或記憶,確定畫面、負向認知、正向認知、相信程度以及情緒感覺。
四、減敏階段:
回想負向想法、畫面並注意身體的感覺,同時開始跟隨治療師指示做眼動。
五、灌注階段:
將想要的正向認知與原先事件做連結。
六、身體掃描階段:
個案閉上眼睛,專注在原先畫面,同時從頭到腳掃描自己的身體,看有沒有哪部分有特別的感覺,若有,就施行眼動,如果是正向的感覺,就一直重整直到減緩為止。
七、收尾階段:
取得個案同意停止當天的治療,並說明理由,對齊努力給予肯定和支持,做放鬆練習,提醒治療後可記錄新的理解、想法、記憶和夢境,可通下次治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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